早期佤族族稱的歷史
 
   五十至六十年代的民族識別工作告一段落後,在中國大陸境內各民族的官方族稱乃取得較為一致性的說法;中 國大陸政府於1964年及1965年分別成立滄源、西盟兩個佤族少數民族自治縣之後,「佤族」的官方族稱更加地穩固,也逐漸地在佤族村寨裡獲得普遍的認同。之後,又在1985年成立雙江拉祜族佤族傣族布朗族自治縣、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 除了滄源縣和西盟縣境內的佤族在該地區的人口數是相對多數外,佤族人口在其它自治縣或地區(瀾滄、孟連、鎮康、永德)是相對少數的族群。仍有許多民族聚居在佤族活動區域,其中以漢族和傣族所占的人數最多,而拉祜族、彝族、僳僳族是相對的少數。在民族識別工作進行之前,「佤族」一詞的認定及使用在跨族群互動的場合中存在明顯差異,此差異性可大致從早期的中文歷史文獻,以及英國在緬甸的殖民政府的官方文獻裡呈現出來。
 
 
結婚的日子,新娘和女方家人由老人和新郎帶領前往新郎家。筆者攝於1998年。
於西盟佤族自治縣成立40週年暨佤族木鼓節時舉辦的大型歌舞表演。筆者攝於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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