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研究與語言:學術語彙中的「佤族」 文化特徵
 
  班洪舊稱「上葫蘆王國」,於清代屬於鎮邊廳十八個土司地之一,據清朝《文獻通考四裔考》記載「葫蘆國,一名卡瓦,在永昌府東南徼外,從古不通中國,亦不屬緬甸,地方兩千里,北接耿馬宣撫司,西木邦,南生卡瓦,東(按:北)孟定府」。清光緒十七年因耿馬土官家族爭殺,鄰近諸土司出力調解,具結完案,是年七月二十一日上諭曰「所有在事出力之孟定土知府罕忠邦著賞給宣撫司頭銜,上葫蘆土目胡玉山著賞給土都司銜……以示獎勵」。根據《續雲南通志稿》卷首之四的記載,按:「茂隆銀礦在上葫蘆地,胡玉山為班洪土司,民國二十三年雲南省政府任命胡玉山之子為班洪總管」 。清朝時期的鎮邊廳於民國時期始改名為瀾滄縣,班洪葫蘆王地原屬於瀾滄縣管轄範圍,直到1935年設置滄源設治局(現今的滄源縣),才將班洪葫蘆王地劃歸在滄源行政區


  根據《佤族社會歷史調查》第四輯的記載 ,班洪地區的佤族部落王最早是從現屬於緬甸的紹興地區遷來,當時紹興地區為佤族的紹興王所管轄,該王更被尊稱為「卡瓦山總王」。約在1860年左右,
紹興王後代的一個家支「卡拉曼卷」中的岩果,首先搬遷到班洪,當時的班洪已經是孟定土司和董傣族土司掌管的地盤。在佤傣的 彼此互動中,班洪地區佤族進而與傣族發展出緊密的關係,從服飾、宗教信仰、政治組織,皆受傣族的深刻影響,尤其是阰臨的卡和班莫的兩個傣寨,對班洪地區的佤族的影響最深。而當時漢人的勢力也早在班洪地區發揮影響力,特別是以吳尚賢為首的開礦事業,在1743年即來到營盤和爐房開發銀礦。


  班洪葫蘆王所管轄的地域不僅盛產銀礦,還有金礦、鉛鋅礦,當時在緬甸的英國殖民政府極想跨界取礦,終於在1933年12月發生了「班洪事件」,這是中國與英國間因邊界礦藏的糾紛而引發的戰爭 。戰事一直持續到1934年9月左右才結束,最後由佤族的義勇軍和中央政府的軍隊取得了勝利。
 
 
方國瑜,《中國西南歷史地理考釋》(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0),頁875-6。
方國瑜,《中國西南歷史地理考釋》,頁881-2。
雲南編輯組(編),《佤族社會歷史調查》(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987[1958]),頁72-3。
方國瑜,《滇西邊區考察記》;段世琳(編),《班洪抗英紀實》(昆明:雲南民族出版社,1998)。
   
班洪抗英戰爭紀念碑。為紀念發生在1933年至1934年佤族戰勝英軍的戰役,特別在雲南省滄源縣班洪鄉班洪大寨豎立紀念碑,碑文的兩側分別以佤文和漢文書寫抗英戰爭的字樣(筆者攝於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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