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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族地區大多位於海拔2,500至4,500米的範圍,其生活方式反映了高原謀生的特徵,大部分人從事高地游牧畜牧業,部分人口在山谷低地的江畔壩子裡耕田務農。日常主要的食品為糌粑,肉類及酥油,並大量飲用茶葉。1990年中國大陸藏族人口普查數據如下:


省區 人口 百分比
西藏自治區 2,096,718 45.6 %
四川省 1,087,758 23.7 %
青海省 912,160 19.9 %
甘肅省 367,006 8.0 %
雲南省 111,335 2.4 %
以上合計 4,574,977 99.6 %
全國 4,593,072 100.0 %
資料來源:馬戎1996西藏的人口與社會,頁27:表2-1。北京:同心出版社。


  十八世紀時,藏東(安多、康)地區納入內地行省,分別是1725年由青海省管轄,及1728年劃歸四川省西部及雲南省西北部。該區域自當時起長期由各省直接治理。然而,地方有勢力的家族與寺廟之間的聯繫關係,構成有影響力的權力實體。此類地方寺院亦與拉薩主寺維持緊密的從屬、互動關係 。中國大陸藏族各級自治機構表列如下:


自治地方 成立時間 首府所在地
西藏自治區 1965年9月 拉薩市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 1954年1月1日 瑪沁縣
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 1951年12月25日 玉樹縣
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 1953年12月22日 同仁縣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1954年1月25日 德令哈市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1953年12月6日 共和縣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 1953年12月31日 門源回族自治縣
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 1953年10月1日 夏河縣合作鎮
甘肅省天祝藏族自治縣 1950年5月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1950年11月24日 康定縣
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 1953年1月1日 馬爾康縣
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縣 1953年2月日  
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 1957年9月13日 中甸縣中心鎮
資料來源:馬戎1996西藏的人口與社會,頁61:表3-1。北京:同心出版社。劉伉主編1993世界社會文化地理手冊,頁175-176。北京:林業出版社。
 
 
參見中根千枝2001作為藏族鄰居的漢族與印度人的比較研究。刊於二十一世紀:文化自覺與文化對話(一),馬戎、周星編,頁378-383,馬戎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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