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家人。媽媽、女兒和兒子﹐女兒叫彩虹﹐兒子叫彩剛。
有一天﹐媽媽早上起來背水時﹐被一個妖女吃掉了﹐這個妖女變成他們的媽媽﹐背起背水回到彩剛們家。到門前﹐彩虹、彩剛聽見有人喊他們叫他他擁一些麥草﹐彩虹想﹕"媽媽一早出去﹐怎麼進不來了呢?"便悄悄看了她一眼﹐看是個妖怪﹐因為妖怪借故做某種東西﹐才能進門。彩虹知道﹐所以始終不擁麥草﹐彩剛不懂事﹐順便擁了幾根麥草﹐這樣妖怪過來了﹐開始對他們是滿好的﹐有一晚上﹐他們三人睡一床﹐彩虹聽見媽媽吃東西﹐便說要吃﹐媽媽合了一個手指說﹕是鄰居給的胡頭。彩虫知道這是弟弟的手指頭﹐隨後說偏要小便﹐媽媽不准她叫﹐就在地下大便﹐彩虹不肯﹐偏要樓下去﹐說你不相信﹐就給我個玲鐺子﹐媽媽無法﹐便給她一個鈴鐺子﹐彩虹下去。把鈐鐺子在一個羊身上﹐然後跑了。媽媽聽見鈴鐺子響聲便放心﹐相信自己能吃一頓美餐。
彩虹一出問走了﹐由於下雪天﹐留下了一串腳印。媽媽久見她不來﹐便下去看她﹐發現彩虹不見了﹐急忙出門順著腳印去追﹐又說彩虹走走走﹐走到一棵樹下便爬上去。媽媽追到樹下﹐也追上去。彩虹爬到了天門﹐她快叫開門﹐有一個老頭把門一開﹐把她拉上了天﹐又過了一會兒﹐那個妖媽媽也爬到了天門﹐叫快開門﹐那個老頭把門開了﹐妖怪的頭一伸進門﹐老頭把天門關上﹐妖女的頭與身子分成二節了﹐身上掉到地上去了﹐頭就留在天上。于是每當要下雨的時候﹐彩虹就把妖女頭用一根繩捆住在地上拖過去拖過來﹐以完成她報酬的心願。因而每當要下雨的時候﹐打雷就是這樣的﹐聲音越大﹐她拖得越快﹐就越狠。
這就是羌族民間傳說中"雷"的來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