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賩」:大研鎮納西女性集資結群
漢字寫作「化賩」,納西語稱為「「huə55 tsho21」(化賩;huə55夥、群,tsho21平等互惠的集資),大研鎮納西女性間一種結伴娛樂的群體活動。據納西老奶奶們回憶口述,最早於清末就有。在她們的母親一輩就有姐妹結伴,不過並不叫做「化賩」,而叫做「十姐妹」。十姐妹,十個女人結伴成群,十個人年齡相距在兩三歲之內,按照年齡由長到幼排序。結伴姐妹貧富條件不同,彼此約定要互相照應。雖沒有明文規定,但十姐妹都是朋友或鄰居,不會是親戚。十姐妹訂有規章:第一是彼此不分貧富要相互扶持,第二是家中的子女相互婚配。女性結伴在一起「打拼伙」,各自帶來米、油等,一起做頓飯吃。
直到民國時期,當時的納西未婚姑娘開始做化賩。化賩不同於十姐妹的地方是,有「集資」的性質。它是結合了「姐妹伴」與「錢會」的女性經濟娛樂活動。三十、四十年代正值荳蔻年華的她們,樂得找女伴結群,做化賩。民國時期更是化賩最盛行的時候。年齡介於十六歲到十八歲的未婚姑娘邀約住在同一街道上(同一村)年紀相仿的姑娘來結伴,每月吃飯聊天兼湊錢。結伴往往是同一地域內,非親屬關係且年齡相近的女性組成。她們會挑選,「要好處,還要看人才,看漂不漂亮、好看不好看、好不好玩;話多不行,是非多,不講衛生、邋塌都不行」。
每個月要交10塊、20塊銅板,或是一個半開現金。有些人家裡,母親不見得能提供每月化賩的錢,小姑娘就必須自己打工賺錢,像是繡花、織布等。若向母親伸手拿錢,是要歸還的。等到自己開始做小生意、跑城街,手邊有足夠自己花用買衣服、做化賩的錢時,就不需要向父母親拿錢。做化賩時,有的姐妹會帶著手工來做,邊參加邊繡花(繡著繡花鞋上的圖案)和織毛衣來賺點零花錢,姐妹們聚在一起聊天、玩紙牌鬥十四。對於當時的她們來說:「化賩就是圖玩、圖快樂」。
她們除了拿會錢的當天會邀約姐妹們到家裡吃飯、聊天、打牌外,有時相約郊外踏青,像是黑龍潭一日遊。尤其,六月火把節,更是屬於化賩姐妹們的日子。每一位奶奶都提到,三天的火把節會連續做三天的化賩。火把節前,姐妹們約定好,節日期間要穿上漂亮的新衣服,沒有漂亮新衣服的可以向較富一點的姐妹借,換上花色樣式一致的服裝參加火把節,一起做化賩。另外,七月中元令節也連做三天化賩。
每位未婚姑娘一開始各方面能力都只能參加一個化賩,因為要應付的不僅是每月出錢湊錢,或輪流邀請姐妹伴到家吃飯和玩樂這般簡單,而是要人情世故兼顧,必須因應婚喪喜慶場合,出錢、出力。化賩,賩的意涵就是湊集資金,化就是結伴成群。每月聚會拿會錢的背後,是要有「情感」的連結,建立縝密的社會關係網絡。
化賩是賨會的延伸,是特殊的歷史脈絡-民國時期,在大研鎮此地域環境下,所形成的產物,並不是所有納西地區都發展出以女性為主的集資結伴群體-化賩。拿到化賩錢,她們除了儲蓄外,也會花費在消費性商品上,如衣服、飾品。謀生賺錢管道多,娛樂性、消費性花費增加,化賩也就特別時興流行於這些老奶奶們所生處的年代。易言之,我們知道當時大研鎮的商貿活絡,有其物資交流的需求,在這樣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更讓大研鎮的女性,除了組織十姐妹的姐妹伴和做賨會外,興起賨與作伴的結合,即化賩。她們的作法顯然是在賨會的運作模式底下,結合女性結伴情感所創造的不同於錢會的集資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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