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瓠與還願 參考文獻
 
  盤瑤的婚姻交換有一消極的禁制法則,即「同姓不婚」。所謂的「同姓不婚」,依照的是各亞姓內部的行輩名,來計算禁婚的世代數。舉例來說,許有大排願的李青(觀音李),有九個行輩,九代之內的親戚皆為禁婚對象。同樣地,許有伏維願、歌堂願和小良願的李灰(盤王李),有五個行輩,五代之內的子孫亦不能相互通婚。不過這兩個表面看來「同姓」的群體,卻可互相建立聯姻的關係,因為他們實際上是兩個不同的「共享特定儀式形式」的「亞姓」群體。


  接著我先說明盤瑤多元的婚姻策略,再以實際的系譜資料顯示,婚姻交換的單位確以實踐不同還願內容的「亞姓」作為單位。盤瑤在婚姻的實踐形式上,主要有兩大類:一為「女人出門」,一為「男人上門」。其中「男人上門」又分為「賣斷」和「兩邊頂」兩種。


一、女人出門
即女嫁男的婚姻,盤瑤話稱為 saʔ55 sieʔ55(送女;saʔ55 送,sieʔ55 女兒或女孩)、mien31 sieʔ55 tśuət55 kɛŋ31(女人出門;mien31 人,tśuət55 出,kɛŋ31 門),或說這名出嫁女子去 tsou31 buəŋ23(做媳婦;tsou31 做,buəŋ23 SW [兒子的妻子,即媳婦])。在此種婚姻形式裡,女子婚後從夫居,所生子女皆從父姓。女子的本命(包括小名與八字)隨著她進門的那天,經由儀式專家的處理,添入男方的香爐內,從此這名女子與本家的香火關係就此一切兩斷。


二、男人上門
即男嫁女的婚姻,其中尚分有「賣斷」和「兩邊頂」兩種。盤瑤話稱「賣斷」為 mai31 taŋ24(mai31 賣,taŋ24 斷)或 iem33 taŋ24(在斷;iem33 在),稱兩邊頂為 i33 puŋ33 tiŋ31(兩邊頂;i33 兩,puŋ33 邊,tiŋ31 頂)或 i33 mɛŋ24-31 iaŋ31(兩面走;mɛŋ24-31 面,iaŋ31 走)。一名男子不論是以「賣斷」或是「兩邊頂」的方式上門,都是所謂的 fau24 kɛŋ31 laŋ31(上門郎;fau24 上,kɛŋ31 門,laŋ31 郎)。


相對於女嫁男、從夫居的居住原則,男人上門的居住方式可稱為 kan33 au53(跟妻,意即「從妻居」;kan33 跟,au53 妻、太太)。「賣斷」和「兩邊頂」在居住方式、香火繼承、子女姓氏方面,都有極大的差異,以下分別說明:


(一)賣斷。
一名男子若是以賣斷方式上門,經雙方協議若需訂立「割斷香煙」的合同,則會明文立約切斷男子與本家的香火關係。此時,男子的本命(包括八字與「燈」)在進門那天,需經由儀式專家的處理,添進女方的香爐中。男子的書名也需改名換姓,從妻姓,並排妻方亞姓的行輩字。在象徵意義上,這名男子就像賣給女方家作兒子,因此也可說這名男子是來 tsou31 tɔn33(做兒子;tsou31 做,tɔn33 兒子)。


(二)兩邊頂。
兩邊頂的上門郎仍然維持與本家香火的繼承關係,因此他不需改名換姓,所生子女之中要有人繼承他的姓。他自身的本命不需添進女方的香爐裡。在居住方式方面,並不限定是從妻居或從夫居,換句話說,亦即「兩可居」,因此有了「兩面走」這樣的稱呼。   此外還有一句漢語型態的順口溜,這樣調侃「兩邊頂」的上門郎:fau24 kɛŋ31 laŋ31 kuai53 ṕɔ31 niəŋ31(上門郎拐婆娘;fau24 kɛŋ31 laŋ31 上門郎,kuai53 ṕɔ31 niəŋ31 拐婆娘),意思是說,「兩邊頂」的上門郎在上門滿幾年後,若女方家的兄弟姊妹有人能夠獨立成家,那麼他便會以償還象徵性數目的金錢,將自己的妻子「拐」回本家。


  以下我以表列的方式,整理「女人出門」和「男人上門」(賣斷、兩邊頂)這三種婚姻策略中,有關子女姓氏、居住方式與兩性改添本命、改名的情況(見表1-3)。


表1-3:盤瑤婚姻形式與子女姓氏、居住方式、添本命與改名的對應表

婚姻形式 子女姓氏 居住方式 添本命與改名
女人出門 從父姓 從夫居 女子本命改添入男家
男人上門 賣斷 從母姓 從妻居 男子本命改添入女家
改名換姓
兩邊頂 一半從父,一半從母 兩可居 男子本命不需添入
女家不需改名換姓


  盤瑤婚姻的交換是以各亞姓群體作為單位來進行的,亦即只要是不同亞姓的人,便可建立聯姻關係。再加上在「兩邊頂」的婚姻方式裡,親生同胞需分別繼承父姓或母姓,因此即使是同源而出的兄弟姊妹,只要頂的是不同亞姓,原則上,彼此的小孩即可相互婚配。儘管按照盤瑤的說法,不同亞姓的兄弟姊妹所生的小孩,原則上需要隔上三代後,才能真正開始說親。不過這個原則在實踐的層面顯示有著相當的彈性空間。


  以下我以偉好屯內幾戶人家的系譜,說明這種以亞姓為婚姻交換的單位,顯示出亞姓原則大於血緣原則的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是李進會。李進會本來屬於李青(觀音李)這個亞姓群體,原名叫做李德會,後至李灰(盤王李)處賣斷上門,改名換姓叫做李進會。他的大女兒李桂花繼承的是母親李灰(盤王李)的香火,並且在家招郎,招了趙龍福,是兩邊頂的方式,因此趙龍福不需改名換姓,而他們生育的子女裡,由唯一的男孩繼承了父親的姓,取名叫做趙春珠。李進會的第四女李桂春,也頂李灰(盤王李)的香火。她嫁給同屯屬於李青(觀音李)的李才紅,他們生育的大女後來嫁給趙春珠(見圖1-1)。


圖1-1:李進會家譜圖


  另有一例是李金引家。李金引本身是李青(觀音李),曾招過兩名兩邊頂的上門郎,分別是屬於李灰(盤王李)的李金富以及趙進官,兩人先後都去世了。李金引與趙進官生的女兒,繼承了父姓,後來嫁給同屯屬於李青(觀音李)的李才元;而另一個女兒李氏,則嫁給同屯的黃元德。到了第三代,李才元的兒子李金秀,娶了黃元德的女兒黃妹二(見圖1-2)。


圖1-2:李金引家譜圖


  由上述兩個例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婚姻交換的確以「亞姓」作為單位來進行,且「亞姓」的原則大於「血緣」的原則,不論是否為同胞姊妹的小孩,只要繼承的是不同的「亞姓」,就可相互婚配。


  儘管我們可從神話與儀式的角度,將「還願儀式」視為世代瑤人藉由重現神話傳說中的情節,藉此確認和強化瑤人內部的族群認同。但若將村落的生活脈絡帶入我們的分析視野,便可進一步發掘此一神話和儀式,與其社會內部其他文化制度之間的互動關連。還願儀式在結群的意義上,可說是一種「差異」的系統。瑤人藉此結合姓氏制度,區辨以「亞姓」為儀式展演單位的群體範疇,並以此作為聯姻的基本單位。因此盤瑤採納姓氏制度的意義,不能純粹以漢化的角度來理解,而應將之置於人們的社會行動之中來解讀其特殊的意義。
 
 
賣斷香煙的合同並不一定要訂立,端視雙方在定親時所談妥的條件來做。「燈」是一名男子經過度戒儀式的第一個階段 kua31 taŋ33(掛燈;kua31 掛,taŋ33 燈)後,就會有「燈」添在本家的香爐裡。這個「燈」只有在儀式中出現,平常在神台上,並沒有這個男子掛燈後所獲得的「燈」。關於掛燈儀式的描述,可參見竹村卓二1986[1981]:162-173,雅克.勒穆瓦納1992:44—50。
盤瑤社會所實行的兩可居制,通常都是先從妻居,後從夫居。這點與南島民族的兩可居制在一開始時便需選擇從妻或從夫居的方式有所差異。
現今偉好屯內的人們多不喜採取「兩邊頂」的上門方式,父母親若要留女兒在家招郎上門多傾向採納「賣斷」,因為他們認為「兩邊頂」並不划算。怎麼說呢?自身替兩個女兒招了賣斷上門郎的師公李德財,從儀式的角度給了這樣的說法:「現在的人多愛賣斷,因為小孩子出生後做什麼儀式,都是我們這邊出錢、出雞、出鴨,對方都不用出,等到我們辛辛苦苦把小孩養大了,卻要讓他回去那邊當家頂他們的香火,這樣想起來,怎麼划算呢?」屯內只有四十歲以上的男性老者多為「兩邊頂」的上門郎,四十歲以下的男性則多為「賣斷」的上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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