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與地理
 
 
  藏族及其文化的地域分布範圍,可以有三種不同意義的內涵。首先係在中國大陸境內經由民族識別後的藏族(Zhang nationality)﹔其二為同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語支,或使用藏語及其方言的跨境族群,我們可以概括地統稱他們為藏人(Tibetans)或西藏裔的居民﹔其三為在信仰藏傳佛教(Tibetan Buddhism)的廣大區域,或是宗教儀軌、教義上部分受其影響(如苯教Bon、東巴教),其文化表徵與我群認同心態上較傾向西藏,或在歷史上曾受吐蕃佔領的土司所殖民統治納貢,且納入皈依藏傳佛教寺院的城鎮、村寨者。以下本文將引用《中國大百科全書:民族卷》(1986)相關條目詳述一、二項,第二、三項為旅印藏胞所主張:


  (1) 藏族(Zhang nationality):
    中國的少數民族,分布於青藏高原,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區,以及青海省的海北、黃南、果洛、玉樹等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縣,甘肅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及天祝藏族自治縣,四川省的甘孜、阿壩藏族自治州與木里藏族自治縣,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等。藏語可區分為衛藏、安多及康方言(ibid:527-532)。

  (2) 藏人(Tibetans)或藏裔:
    主要分布在中國的西藏自治區及青海、甘肅、四川、雲南等,其語言包括藏語、嘉戎語、門巴語(也有學者主張將羌語、普米語、珞巴語納入本語支,另有人以為羌語、嘉戎語、普米語屬羌語支);還有南亞尼泊爾境內的塔克巴、藏拉、木爾米、布南、卡瑙里、固戎、巴興、伐尤語,印度北阿薩姆的阿博爾、拉夫達、阿嘎語等(ibid:527)。

  (3) 藏傳佛教(Tibetan Buddhism)信仰或西藏文化(Tibetan World)範圍:
    東起甘肅、青海、四川西部、雲南西北部;北與新疆南部接壤,勢力可達蒙古北境;南迄喜瑪拉雅的錫金、不丹、尼泊爾;西邊則至印度的Himachal邦與拉達克(Lhadak)、喀什米爾(Kashmir)等廣大地區的諸多民族。廿世紀以前,西藏當局一直與南亞喜瑪拉雅山脈的小王國維持著貴族王室聯姻、保護、或臣屬納貢的政教核心地位 。另外,部分藏人亦有支持吐蕃全盛時期的征服、納貢領域,為其聲稱的歷史固有領土。

  前述三種說法都有期待商榷之處,站在當前實際的民族分布上,皆呈現出大分散小集中的情形,亦即彼此混居的鑲嵌(mosaic)模式。謝劍則具體指出民族識別工作及其問題,並以「白馬藏族 」要求脫離藏族身份,應正名為「氐族」的實例為證,說明中共當局引用史達林識別民族的四個原則 框架,指導理論異常貧乏及粗糙,其過程似乎流於草率且泛政治化 。民族優惠保障政策更令周邊鄰近的漢族居民,在當地派出所登記族籍時,隱瞞原身分而決定「靠藏」。
 
 
參見Chie Nakane 1978 Cultural Implications of Tibetan History. In Himalayan Anthropology: the Indo-Tibetan Interface. James F. Fisher Ed., Pp37-42. Paris: Mouton Publishers.
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平武縣、南坪縣,及甘肅的文縣境內,1979年估計約有一萬餘人,崇奉自然多神信仰。
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
參見謝劍1990試論中國大陸的民族識別工作及其問題。香港中文大學學報21:3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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