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化的漢人:民家 洞經會與蓮池會
 
  由於白族地區姓氏的發展相當早,而且被南詔大理國的王權有系統地組織起來,所以其宗族組織算是相當的完整。具體表現其宗族整體的表徵是「修族譜/家譜」以及「宗祠」這二項。「族譜/家譜」的內容在於追溯祖先,記載祖先的功名與成就,其有助於確定父權社會在政治/宗教世系的合法繼承性。這在十三世紀元朝統治以前便已經相當普遍,一直到明清統治以後,又有一波重要的發展,其重要的區別在於,在十三世紀以前,家譜中祖先重視南詔大理國官爵與觀音法系的來源,明清以來的家譜則要將原有的世系傳統妥協於南京祖源的論述中,反應出其祖源二元論。他們一方面將自己的祖先認定為明朝時隨著軍隊而來的漢人,其祖源地是來自於南京柳家灣;在另一方面,他們也承認祖先在南詔大理國時期為南詔大理國的高級官員。再者,也有族譜記載著自己最古老的祖先是漢人,在南詔時移入雲南,在南詔國任職。以上的論述,往往同時出現在同一份的族譜之中,似乎不會產生認同上的衝突與矛盾。在喜洲的一份《趙氏族譜》中便記載著:「按趙氏世居宏圭鄉之城北村,裔肇自秦,著姓于隋末唐初﹐嗣有諱鐸些﹐原棣江南鳳陽籍,唐初至滇,因仕蒙氏為相,世系乃可考,是始祖」便是一例。


  「家祠」在洱海一帶相當地多,光在喜洲便有許多祠堂遍佈街弄之間,其中如「楊氏祠堂」、「尹氏祠堂」、「董氏祠堂」、「張氏祠堂」、「越氏祠堂」等等。幾乎每個姓與其不同的宗支都有他們的祠堂。祠堂設有族長一人,以年高德邵者居之。族長有較高的權力,舉凡族內的糾紛、甚至刑事與民事的訴訟,族長均有調解的權力。同時,族內設有族規,族內教化與弟子行為規範也受到族長的管制。其它諸如族人土地買賣,以及過嗣、招婿入贅等事,也經由族長調節。
 
地方化的漢人:民家 洞經會與蓮池會